class:java中class確切的表示為一個類
object:java中object確切的表示為一個對象,也稱為類的實例
其實,如果一個類被設(shè)計成不可變的類,那么這個類的實例化對象也是不可變的。
不可變類:當(dāng)你獲得這個類的一個實例引用時,你不可以改變這個實例的內(nèi)容。
那么,什么是不可變對象?
一旦一個類的實例化對象被創(chuàng)建并初始化,那么它就不可以被改變。我們可以調(diào)用訪問器方法(getter),復(fù)制對象,或者傳遞對象,但是不允許任何方法改變這個對象的狀態(tài)。包裝類(e.g.Integer或Float)和String類是不可變類的代表。
訪問器方法(accessor method):對成員變量做出訪問的方法,e.g.getter()方法。
修改器方法(mutator method):對成員變量做出修改的方法,e.g.setter()方法。
定義一個不可變類
如果我們要自己創(chuàng)建一個不可變類,需要遵守下面的規(guī)則:
將成員變量(field:在一些書中也翻譯為域)聲明成final并在構(gòu)造器中初始化。
對于基本類型的成員變量,用final修飾,一旦它被初始化,就不能被改變了。而對于引用類型的成員變量,不能夠改變它的引用。
成員變量如果被聲明稱final,那么構(gòu)建對象時,必須要初始化這樣的域
引用類型是可變的,我們需要采取一些措施來保證它的不可變性。
為什么?如果我們只是聲明了一個final的可變引用類型,那么這個引用可以去引用外部的類,或者被其他外部類引用。在這種情況下,我們要做到:
1.這些方法不會改變這些可變對象中的內(nèi)容
2.不要將這些引用分享到外部供其他類使用,例如,如果對成員變量的引用是可以被其他類改變的,那么這些外部類就可以改變這個類中的內(nèi)容。
3.如果必須要返回一個引用,那么就返回一個對象的深度拷貝,這樣盡管返回的對象內(nèi)容改變了,但也保存著原始的內(nèi)容。
只提供訪問器方法(i.e. getter方法)不提供修改器方法(i.e.setter方法)
如果一定要改變這個對象的內(nèi)容,那就創(chuàng)建一個新的不可變對象內(nèi)容做相應(yīng)的修改,返回修改后的對象的引用聲明類是final的。如果一個類可以被繼承,那么它子類就可以重載它的方法,并且修改成員變量
Java API中不可變類的例子
讓我們來回顧一下String類,用它來理解上述的幾個方面在String類實現(xiàn)中的體現(xiàn):
所有在Stirng類中成員變量都被聲明成private,這些成員變量都在構(gòu)造器中在構(gòu)建對象時被初始化。
trim concat substring
都可以改變String的對象,為了保證String的不可變性,這些方法都返回的是一個改變相應(yīng)內(nèi)容后新的對象。
string類被聲明稱final,所以任何類都不能繼承,重載它的方法。
自己實現(xiàn)一個不可變類
接下來我們自己實現(xiàn)一個不可變類ImmutableCircle。
//ImmutableCircle.java
// Point is a mutable class
class Point {
private int xPos, yPos;
public Point(int x, int y) {
xPos = x;
yPos = y;
}
public String toString() {
return "x = " + xPos + ", y = " + yPos;
}
int getX() { return xPos; }
int getY() { return yPos; }
}
// ImmutableCircle is an immutable class – the state of its objects
// cannot be modified once the object is created
public final class ImmutableCircle {
private final Point center;
private final int radius;
public ImmutableCircle(int x, int y, int r) {
center = new Point(x, y);
radius = r;
}
public String toString() {
return "center: " + center + " and radius = " + radius;
}
public int getRadius() {
return radius;
}
public Point getCenter() {
// return a copy of the object to avoid
// the value of center changed from code outside the class
return new Point(center.getX(), center.getY());
}
public static void main(String []s) {
System.out.println(new ImmutableCircle(10, 10, 20));
}
// other members are elided ...
}
上面的程序運行之后,打?。?/p>
center: x = 10, y = 10 and radius = 20
上面的程序體現(xiàn)了不可變類的以下幾點:
· 這個類被聲明成final,不可以被繼承,也不可以重載它的方法
· 這個類的成員變量都是final并且是私有的
· 因為成員變量center是一個引用類型,是可變的,所以在他的getter方法中,返回的是對point對象的拷貝
設(shè)計一個不可變的類最關(guān)鍵的一點:
要注意引用類型的成員變量,如果成員變量的類型是可變的引用類型,就必須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來保護(hù)這個成員變量不會被修改
不可變類不足的地方
不可變對象同樣也有不足的地方。為了保證不可變性,不可變類中的方法會創(chuàng)建出一定量的對象的拷貝。例如,在上面的代碼中,每次調(diào)用getcenter方法都會新建并返回一個point對象的拷貝。而假如我們只需要調(diào)用一次,返回一個point對象,就沒必要費盡心神的去設(shè)計一個不可變類,僅僅只需要一個可變的immutablecircle類就可以了。
String類在很多應(yīng)用場景中都會用到,如果我們調(diào)用String類中trim,concat,或者是在循環(huán)中調(diào)用substring方法,都會創(chuàng)建一個新的臨時String對象。同時,java也提供了Stringbuffer和Stringbuilder的可變類。他們同String一樣,但是卻可以改變這個對象的內(nèi)容。所以,我們可以根據(jù)不同的場景使用String類或者Stringbuffer/Stringbuilder類。
總結(jié),文章的最后還是那句話,要根據(jù)自己的實際需要,去設(shè)計代碼,而不要過度設(shè)計。